越来越觉得克莉丝汀·汉娜是十分擅长描写感情的作家,看过她的《萤火虫小巷》、《再见萤火虫小巷》和《夜莺》,里面的亲情友情爱情都细腻、丰满而真实,我总能共情动情。《伟大的孤独》这本也不例外。
部分故事情节源自摘抄。
爱人的爱
其中两段爱情的描绘是本书最大的亮点。它们相互比照、印证,引发读者思考——到底什么是真正的“爱”。
一是恩特与珂拉。他们的相遇大概是顶顶常见的一个相遇。富家女遇见一个魅力难挡的年轻男孩,那时她正处于叛逆期,对世界有无限的冲动欲望。并且她爱他,这已足够成为一切的理由。于是,她逃家了,私奔了,进入叵测的现实生活的密林,跟他“以爱为生”,为他生下女儿蕾妮。但战争改变了一切。恩特参加越战,成为俘虏,回到美国后,性情大改。原本英俊爱笑的他变得阴晴不定,脾气暴躁,多疑,偏执,他说自己患上了一种心理疾病,叫“总体应激反应”。他不信任这世界,觉得末日迫在眉睫,核冬天即将到来。他控制欲变得极强,珂拉与其他男人稍微有点亲近便暴跳如雷。他开始家暴,开始殴打珂拉。事后他都会后悔,都会道歉,都会承诺这是最后一次。然后,一次次地,重蹈覆辙。而珂拉并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,还为他开脱,说他只是太爱她了。以至于年幼的蕾妮目睹父母这样的“爱”,疑惑着:“真的吗?大人的爱就是这样吗?”
其实以现在的眼光看,这就是一种典型的PUA了,珂拉依附、寄生在恩特的暴力上,并把那暴力美化成“爱”。书的开头便以帕蒂·赫斯特绑架事件这个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典型案例做了暗喻。珂拉饮下恩特心里有毒的东西,选择继续沉沦,没有想过逃离。他们是两个坏掉的人,却无法彼此修复,于是挣扎着,越陷越深。这样的以爱之名的“恶”,更是一种病。他们不是彼此的良医。
而另一段属于蕾妮跟迈修的爱情,则是恩特与珂拉的反面。他们认识的时候,都是十三岁。蕾妮是个高瘦的发育不良的女孩子,迈修是个金发的瘦男孩。两人都很孤独。他们在课室认识的时候,从生涩到兴冲冲地聊起《魔戒》等等小说,好像就奠定了彼此关系的基调——伙伴、理解,茫茫人海中彼此映照的两点微光。两人走近得很慢。因扭曲家庭的影响,蕾妮对人际交往总是怯弱而悲观,可迈修还是坚定地成为了她的朋友。中途迈修因为母亲的意外离世离开了阿拉斯加,离开了蕾妮。他回来时,他们都十七岁了。他们一直想念着对方,无可挽回地坠入爱河。他们的爱情剧烈、洁净、铺天盖地,仿佛夏天的第一次暴雨,夜空的第一场流星,将他们的灵魂轰碎成百万小碎片,又重新熔炼成一个晶莹的整体。然而,这样的爱情太过美满,也许是要遭天嫉的。
朋友的爱
恩特接受一位死去战友波·厄尔的遗赠,得到阿拉斯加的一小块土地。于是他带着妻女来了。那时,他的生活已经被自己搞得乱七八糟,他想要重新开始,而阿拉斯加,这片荒蛮、远离现代文明的土地,是最好的选择。他惧怕发展越来越快、他越来越不熟悉的世界。他以为换个地方,就能脱胎换骨。
回到故事的开始。一家三口踏上阿拉斯加,这片广大、壮丽而又险恶的土地。它也是本书名字的由来——罗伯特·谢伟思在诗中称它为“伟大的孤独”。
等他们来到阿拉斯加,才发现它不会窗明几净地宽待他们。在这片“伟大的孤独”上,首要的任务是:生存。阿拉斯加的气候跟寂静会让人发疯,它的冬天格外严酷,黑暗与寒冷足以要人命。迈修的妈妈便是深夜不慎跌入冰河而死。凶猛的熊、狼,其他野兽。食物匮乏。而珂拉“不会煮饭、烘焙、做果酱。来阿拉斯加之前,对她而言,所谓的生存必备技能是粘假睫毛和穿高跟鞋”,蕾妮也只是十三岁少女。在阿拉斯加生存,对他们而言,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挑战。
幸好,阿拉斯加的人们热情善良,无私地帮助恩特一家。大玛芝,瑟玛,汤姆……他们施以援手,帮这个新来的家庭熬过艰难时日——教他们温室种菜,替他们架屋,成为他们的朋友。
汤姆想要改造阿拉斯加,让它更现代化,更先进,更宜居。可是恩特不允许这种行径,他觉得这种行径是在侮辱阿拉斯加,这也会让缓慢、古拙的阿拉斯加变成他极力逃离的那个新世界。他们的冲突愈发剧烈。而比起恩特,汤姆是个多么有风度的男人啊。蕾妮的一个想法让我记忆深刻:“(汤姆)放手转身,看到妈妈站在旁边,一脸惊恐,几乎快哭出来。蕾妮看出他将自己从暴怒的边缘拉回来。她第一次看到有男人肯这么做。”这是个不让情绪主宰自己的男人。我特别喜欢汤姆这个角色,喜欢并不是占有,他尽他所能帮助他喜欢的女人珂拉和她的女儿,不求回报。
母亲的爱
蕾妮的灵魂被阿拉斯加、被迈修的爱重新塑造了,她愈发觉得自己家庭的怪异,愈发想要逃离。高中毕业,她跟迈修申请了同一所大学,写自我介绍第一段引用了《魔戒》:“佛罗多,离开家门的路很危险。一旦踏上那条路,万一不小心失足,天晓得你会落到哪里。”想起他们的初见,不禁莞尔。
蕾妮把上大学的计划告诉了珂拉。珂拉决定帮她出逃。可计划并不顺利,出逃过程中,他们被恩特拦阻。迈修跟蕾妮逃到一处绝壁,蕾妮掉下悬崖,迈修为了救她也失足坠落。救援队将他们救起,迈修情况危殆,被送进医院。而蕾妮回到家,激愤之中告诉恩特她已怀孕,怀的还是恩特最憎恶的汤姆的儿子的种。恩特暴怒之下,殴打蕾妮,甚至想要将胎儿打掉。在此前,他虽然经常殴打珂拉,可从来没动过蕾妮这个女儿一根汗毛。他是爱这个女儿的。或者他的爱终究是一种占有欲。如果她被人“染指”,而且是被仇人的儿子“染指”,那不如将她毁灭。
一切发生得太快,来不及思考。也许是出于母亲保护儿女的本能,也许是珂拉终究被恩特的黑暗面激得清醒……她拿起猎枪,对准了恩特的后背。
到这里,我觉得珂拉的救赎已经完成了。这个拿枪的动作。这些年被黑暗剧毒的爱控制、侵蚀,她始终饮鸩止渴,把自己毒得面目全非。而拿起猎枪的那一刻,她是个全新的人。是独立的女性,清醒的女性。“宝贝女儿,这是男人的世界。”她在小说最开始对蕾妮说的话,想必她也已经收回。她救了女儿,救了自己。某种意义上说,她也救了恩特,她的丈夫,这个被自己困住的男人。
真正的重生,是母女逃亡多年,珂拉死后,蕾妮带着珂拉的自首信跟迈修的儿子,回到阿拉斯加——这片伟大的孤独,这片没有摧毁她反而重新塑造了她的,壮美严酷的土地——回到迈修的身边。她向警局坦承自己的罪,抛弃依傍多年的假身份,重新做回了蕾妮。
还有珂拉带着蕾妮回到原来的小镇,汇报自己的父母身边,父母竭尽全力帮助她们,将自己的事业、身份、安全置之度外,父母从没有去跟珂拉计较当年她的不懂事和叛逆,从没有怪罪她,那份宽容,那份无私的爱,也很让我动容。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条件的,不求回报。
真正的爱情
这时的迈修,因为坠崖伤及头部,容貌身体都毁了,即便恢复多年,还是像个被勉强缝合的布娃娃。可我们知道,他比任何一个健全的人都要完整。他那样勇敢,那样坚定,那样自省。他敢于爱,敢于守护,敢于拯救。过了这么多年,他也仍旧敢于说出他爱蕾妮的全部。他们用整个灵魂在相爱,无论相隔多远,相隔多久,他们的灵魂依然那么契合,那么明亮地辉映对方。这就是真正的爱,是两个人的重生。
克莉丝汀·汉娜用细腻而又犀利的笔触描写了两段爱情,描写了珂拉伟大的母爱,描写了阿拉斯加土地上的这群人,以及这群人的羁绊。如此栩栩如生,仿佛沉浸式电影。看了作者最后的“致谢”,发现原来她曾在阿拉斯加生活,便恍然了。她兼顾了故事性与文学性,在吸引人不断看下去的情节里糅入优美的叙述跟深刻的思考。她塑造的人物如此骨肉丰满,如此令人心折。接近故事结束,从珂拉死的时候就总难以止住眼泪,看得太投入了,像与他们相交一场,终究告别。除了蕾妮跟迈修两段呼应的“全部”的告白,他们的儿子小迈说的:“妈咪很爱他,超过月亮和星星,就像爱我一样。”也让我潸然泪下,那溶溶的暖意,足以慰藉被浮世尘劳消磨得日渐干涸的心。
这是本在找寻“爱”的真义,也让人相信“爱”的小说。
冻土之上,天空之下,还会有爱。爱永远存在,不会消失,就像阿拉斯加的四月,破春融冰,世界重整,大地改头换面,袒露出被冰雪掩盖的草籽,只要一滴温热的泪,便芊芊绵绵,远至天涯。
说来也是巧合,看这本书的时候,正好是春节前后,正值两段武汉大雪纷飞,全城冰冻,寸步难行,让我更能体会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的生活,更有代入感。
雪已停,冬已往,春天来了。
已经读完克里斯汀汉娜四本书,个人觉得最喜欢的最了不起的还是《夜莺》,没有之一。
接下来继续翻开《四面风》…